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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名单(2018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8-04-10 来源:

根据《长沙市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长发改〔2017〕295号)文件精神,下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被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

序号

联合惩戒

对象

统一代码

失信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惩戒措施

1

朱修建

430121197010******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判刑(2017)湘01刑终542号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汤根科

430121197303******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判刑(2017)湘01刑终542号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

曹忠华

432302197209******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判刑(2017)湘01刑终542号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

李志红

43032219790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判刑(2017)湘0121刑初515号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

陈喜珍

43038119830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判刑(2017)湘0121刑初515号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6

长沙高新开发区汉丽轩烤肉自助餐厅

长沙高新开发区汉丽轩烤肉自助餐厅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纯正麦芽糖”作为食品原料和回收经顾客用过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7

罗良君

430124197909******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纯正麦芽糖”作为食品原料和回收经顾客用过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65的真正网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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