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食品药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77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核定编制外合同制人员20名。内设十四个处室。局属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二个,一个是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否58名,核定编制外合同制人员20名;一个是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名。全部并入机关部门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表格包含《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144.02万元,主要构成为工资福利、机关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1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9万元,占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5.04万元,占93.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8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144.02万元,支出数为21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29万元,占62.77%;项目支出800.22万元,占37.23%。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15年实际支出数为160.03万元, 2014年实际支出数为89.05万元。比预算及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于2015年8月新购置了5台执法用车,支出74.35万元,剔除该因素,我局2015年实际公务车运行费用为85.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9%。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实际支出为8.26万元,2014年实际支出数为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有西藏挂职干部,列支食宿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局2015年度及2014年度支出数均为零,预数中也未安排。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5.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5、项目经费。2015年度项目经费支出800.22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法检查办案经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食品药品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药品抽检检验经费、远程监控机房运行及线路租赁维护费、食品安全评价性检验检测经费、药品流通环节认证及市场安检专项等项目。
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度除公务车运行维护、印刷等定点采购外。单位政府采购202.41万元,其中用于采购货物165.7万元,采购服务36.71万元。
(二)部门决算分析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会计资料编制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决算数为2149.51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34.6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员调资增加了工资及绩效考核奖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预算数增加了305.21万元,增加主要是:1)、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监管经费开支143.49万元,该项经费为公共预算项目,未纳入部门预算;2)、中央及省拨专项支出112.57万元,该项目为2014年结转项目;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支出65.62万元,该项目为2014年结转项目。
(三)改进措施
下一年继续严格按规定执行预算,做到支出有预算,决算有依据。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分析能力,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重点加强资产的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