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聘用人员40名,其中中级雇员11名,普通雇员29名;系统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家,为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编制为58名,普通雇员20名;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为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编制为13名,普通雇员1名;独立核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普通雇员编制为150名,无部门预算。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处、药品使用及不良反应监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科技标准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365的真正网址局机关
(二)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56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24.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13.55万元,教育支出11.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22.79万元,增加64.53%。项目增加170万元,增加12.91%。增加原因有三点:一是365的真正网址机关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二是由于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人员及工资调整,三是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未安排部门预算且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安排了部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5624.6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13.55万元,教育支出11.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22.79万元,增加原因有三点:一是365的真正网址机关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二是由于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人员及工资调整,三是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未安排部门预算且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安排了部分人员经费。项目增加170万元,原因是新增了执法装备购置及农贸市场快检企业补助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4.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37.63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公用经费780.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2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8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其中监督执法办案经费 148.39万元,用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办理;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及监管经费127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和治理;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检专项经费171万元,用于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及相关工作经费;“明厨亮灶”经费200万元,用于长沙市学校及”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及信息服务;药品流通环节认证及市场安检专项23.01万元,用于药品流通环节的审查认证等工作经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119.65万元,用于办公楼管理及正常维修维护;远程监控机房运行及线路租赁维护费25.45万元;投诉举报奖励经费15万元,用于对投诉举报人的奖励;12331座席专项52.77万元,用于投诉举报电话12331的座席费用;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快检运行经费278.25万元,用于我市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快检室的运行经费;购样经费36万元,用于检验检测购买样品等;罚没仓库租赁费42.48,用于罚没物资的存放;执法装备购置费100万元;红星及海吉星快检补助费用130万元等,均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80.47万元,较2017年增加368.49万元。增加89.44%,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加上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未安排公用经费,而2018年安排了公用经费。
(二)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7.34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公务车改革因素,公务车运行费用减少15.3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7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明厨亮灶”、 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快检运行、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
(四)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局重点绩效目标考核基本达到要求,成果良好,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同时进行了2018年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现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含二级机构)公示表附后。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365的真正网址
2018年1月29日